宿迁市洋河新区税务辅助工作人员招聘简章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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宿迁市洋河新区税务辅助工作人员招聘简章
(社招、24届)
为提升税费征管服务水平,根据工作需求,宿迁市洋河新区兴洋人力资源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兴洋公司”)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税务辅助工作人员,外派到相关单位从事税务辅助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岗位、人数及要求

二、报考条件
1.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拥护宪法,遵守国家法律法规。
2. 听党指挥,服从命令,吃苦耐劳,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组织性、纪律性。
3. 本科以上学历。
4. 报名时年满18周岁,不超过30周岁(1994年8月15日至2006年8月14日期间出生)。
5. 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,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,报考专业认定以《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》为准(附件1) 。除本公告之外,其他相关政策,由兴洋公司负责解释。凡弄虚作假的,一经查实,即取消资格。
6.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得报考:
(1)现役军人;
(2)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,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,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;
(3)曾被开除公职、党籍、团籍、高等教育学籍的;
(4)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不满5年的;
(5)受到记大过、降级、撤职、留用(留党、留校)察看、降低岗位等级等处分不满3年的,或在处分影响期之内的;
(6)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、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,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,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,不得报考;
(7)洋河新区现在职在岗的政务辅助人员不得报考;
(8)与用人单位领导成员有夫妻关系、直系血亲关系、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。
三、招录程序
本次招聘工作由兴洋公司会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,严格按照公布招聘事项、现场报名、资格审查、笔试、面试、体检、考察和公示等步骤实施。
(一)公布招聘事项
按照“事先告知、公开透明”的原则,在报名前通过洋河新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。
(二)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
1.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,报考者需要提供以下材料:
(1)本人身份证、毕业证书、学位证书,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(简称“学信网”,网址https://www.chsi.com.cn)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》的原件和复印件;
(2)洋河新区公开招聘税务辅助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(附件2);
(3)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照4张。
报名时间:2024年8月16日—2024年8月22日,工作日上午9:00—12:00,下午14:30—18:00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