宿豫农村农业局、检察院、司法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(2024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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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年宿豫区农村农业局、检察院、司法局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简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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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工作需要,宿迁市宿豫区农业农村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农产品质量检验员4名,宿豫区检察院招聘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中心工作人员3名,宿豫区司法局招聘乡镇(街道)司法所协理员5名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岗位
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文末附件《岗位简介表》。
二、应聘条件
1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
2.遵守宪法、法律,具有良好品行;
3.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;
4.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和条件(具体详见《岗位简介表》)。报考专业认定,以《江苏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》为准。年龄35周岁以下(即1988年5月27日之后出生,其他以此类推,03岗年龄放宽条件见《岗位简介表》)。港澳台相关人员报考的,按国家、省有关规定执行)。凡弄虚作假的,一经查实,即取消资格;
5.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得报考:
(1)现役军人;
(2)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(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除外);
(3)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,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,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;
(4)曾被开除公职、党籍、团籍、高等教育学籍的;
(5)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不满5年的;
(6)受到记大过、降级、撤职、留用(留党、留校)察看、降低岗位等级等处分不满3年的,或受处分期间未满的;
(7)因在报考中弄虚作假、在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、聘用审批后考生放弃报到等被列入《宿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诚信档案库》“黑名单”管理,自入库之日起未满3年的;
(8)考生被认定存在“较重失信行为”未满3年的,或“严重失信行为”未满5年的。具体可参阅苏政办发〔2013〕100号、苏政办发〔2014〕114号、宿公通2015(28)号、宿人社发〔2015〕190号等文件规定,或咨询、查询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(0527—84338767)。
(9)单位的人事、财务、审计、纪检岗位或者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岗位招聘人员,应聘人员与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、直系血亲关系、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;以及应聘人员与单位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,到岗后即构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。
三、招聘程序与方法
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布招聘事项、报名和资格初审、笔试、资格复审和面试、体检、考察、公示和聘用等步骤实施。
(一)公布招聘事项
按照“事先告知、公开透明”的原则,在报名前通过宿迁招考网(www.sqzkw.cn )和中国宿豫网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。
(二)报名和资格初审
1.报名方式
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、资格初审和缴费均通过网络进行,考生登录宿迁招考网或点击左下方【阅读原文】在线报名,按照网站提示完成网络报名;
(1)报名、初审时间:2024年5月27日10:00-5月31日16:00。
(2)缴费时间:2024年5月27日10:00-5月31日10:00。
(3)打印准考证时间:2024年6月5日14:00-6月8日9:30。在报名网站上自行下载打印。
(4)报名咨询电话:0527-84456100(工作日上午9:00-12:00;下午14:00-17:30)
2.注意事项
(1)考生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,同时上传考生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。
(2)宿豫区人社局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,考生在资格初审中遇到问题可与工作人员联系(0527- 84456100)。考生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(最后一天报名的考生应及时查询)是否通过资格初审。
(3)考生只能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,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,否则取消考试资格。报名期间,资格审查未通过的,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。
(4)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,通过初审后进行缴费,考生须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笔试费用,笔试费用为100元/人。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方视为通过该岗位网上报名。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,缴费状态以报名网站显示为准。
(5)考生报名后,应保持《报名表》上所填联系号码正常使用和畅通,因考生个人原因(如号码错误、改号、停机等)导致影响招聘工作的,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。
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考全过程,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,即取消其报考资格。
工作及待遇咨询电话:
1、宿豫区农业农村局
0527-84459562
2、宿豫区检察院 0527-88280016
3、宿豫区司法局 0527-88032921
监督电话:
宿豫区纪委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
0527-8446508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