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宿迁经开区检察院公开招聘1名司法辅助人员简章

时间: 2024-05-18 14:05 分类: 直聘动态 来源: [原创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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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工作需要,经研究,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(以下简称区检察院)决定委托宿迁经开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区人力资源公司)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1名,派遣至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招聘岗位及人数

招聘岗位、计划招聘人数及相关要求见《岗位简介表》(附件1)。

二、招聘对象

面向社会公开招聘。

三、招聘条件

1.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拥护宪法,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品行端正。

2. 自愿从事司法辅助工作,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,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组织性、纪律性,能够保守国家秘密和检察工作秘密。

3.年龄18至45周岁(1978年5月20日以后出生)。工作经历认定,以合法有效的劳动(聘用)合同为准。其他相关政策规定,除本简章另有规定外,均参照《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》执行。“工作经历”计算截止时间:2024年5月31日。

4.身心健康,五官端正,无口吃、重听、色盲,无纹身,无明显生理缺陷,无传染性疾病,体能、心理素质较好,身高1.70米以上以上。

5.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予招聘录用:

(1)现役军人;

(2)受过刑事处罚、行政拘留、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;

(3)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;

(4)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;

(5)被吊销律师、公证员执业证书的;

(6)被开除公职、开除军籍、高等教育学籍、党(团)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;

(7)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;


四、招聘程序和方法

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简章、报名和资格初审、 笔试、专业技能测试、资格复审、面试、体检、考察、公示和聘用备案等步骤实施。

(一)发布招聘简章

按照“事先告知、公开透明”的原则,在报名前通过宿迁经开区检察微信公众号(sqjkqjcy)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简章。

(二)报名和资格初审

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、照片上传、资格初审、缴费确认等工作均通过网络进行。

1.网络报名。报名、照片上传时间:2024年5月20日 9:00-5月25日16:00。考生登录报名网站(https://www.qgsydw.com/xxywzlzt/bmzt/646),按照网站提示完成网络报名。

2.资格初审和陈述申辩。资格初审与陈述申辩。资格初审时间:2024年5月20日9:00—5月26日16:00。考生在资格初审中遇到问题可与区检察院(0527—88800398)联系。陈述申辩时间:2024年5月20日9:00—5月27日16:00。考生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,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区检察院反映。

3.缴费确认。考生通过资格初审、照片审核后进行缴费,笔试费用为100元/人。完成缴费确认后,方视为通过该岗位网上报名。缴费时间:2023年5月20日14:00—5月27日17:30。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,通过资格初审的,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。

4.开考比例。各岗位考试开考比例为 3:1,报名结束后,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,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。

5.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。通过缴费确认后的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到原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《准考证》。


本简章由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。

报名咨询电话:

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:0527-88800398

宿迁经开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有限公司:0527-84333305

监督电话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