宿迁市宿豫区农业农村局公开招聘农产品质量检验员(劳务派遣)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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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工作需要,宿迁市宿豫区农业农村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农产品质量检验员4名(劳务派遣),有关事项简化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岗位
详见附件《岗位简介表》。
二、应聘条件
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遵守宪法法律,品行良好,身体健康,具备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(详见《岗位简介表》);
年龄38周岁以下(1987年3月1日之后出生),弄虚作假者取消资格;
现役军人、在读全日制在校生、违法违纪失信人员等不符合招聘条件者,不得报考(具体禁忌情形详见原公告)。
三、招聘流程
报名及资格初审:网络报名(网址:http://218.93.212.38:12123/suyu_),报名及初审时间2026年3月2日10:00-3月5日16:00,缴费时间至3月6日10:00,准考证打印时间3月12日10:00-3月14日10:00,咨询电话0527-84456100;
实操考核:3月14日(详见准考证),内容为农产品药物残留快速检测(胶体金免疫层析法),成绩在报名系统查询;
资格复审及面试:按实操成绩1:3确定面试人选,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,面试为结构化面试,实操与面试成绩各占50%计算总成绩,面试缴费100元/人;
体检及考察:按总成绩1:1确定体检人选,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,考察参照《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》执行;
公示及聘用:拟聘用人员在中国宿豫网公示,聘用后签订3年劳动合同(试用期3个月)。
四、聘用待遇
基础工资3400元/月,绩效考核工资基数400元/月,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,其他福利按用人单位规定执行。
五、其他事项
专业设置参照《江苏省2026年公务员考试录用专业参考目录》;
应聘人员需在报名前取得相应学历、证书等相关资质;
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,接受社会监督。
六、咨询及监督电话
工作及待遇咨询:0527-84459628(宿豫区农业农村局)
监督电话:0527-80609103(宿豫区纪委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)
本公告由宿迁市宿豫区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。因工作需要,宿迁市宿豫区农业农村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农产品质量检验员4名(劳务派遣),有关事项简化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岗位
详见附件《岗位简介表》。
二、应聘条件
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遵守宪法法律,品行良好,身体健康,具备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(详见《岗位简介表》);
年龄38周岁以下(1987年3月1日之后出生),弄虚作假者取消资格;
现役军人、在读全日制在校生、违法违纪失信人员等不符合招聘条件者,不得报考(具体禁忌情形详见原公告)。
三、招聘流程
报名及资格初审:网络报名(网址:http://218.93.212.38:12123/suyu_),报名及初审时间2026年3月2日10:00-3月5日16:00,缴费时间至3月6日10:00,准考证打印时间3月12日10:00-3月14日10:00,咨询电话0527-84456100;
实操考核:3月14日(详见准考证),内容为农产品药物残留快速检测(胶体金免疫层析法),成绩在报名系统查询;
资格复审及面试:按实操成绩1:3确定面试人选,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,面试为结构化面试,实操与面试成绩各占50%计算总成绩,面试缴费100元/人;
体检及考察:按总成绩1:1确定体检人选,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,考察参照《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》执行;
公示及聘用:拟聘用人员在中国宿豫网公示,聘用后签订3年劳动合同(试用期3个月)。
四、聘用待遇
基础工资3400元/月,绩效考核工资基数400元/月,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,其他福利按用人单位规定执行。
五、其他事项
专业设置参照《江苏省2026年公务员考试录用专业参考目录》;
应聘人员需在报名前取得相应学历、证书等相关资质;
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,接受社会监督。
六、咨询及监督电话
工作及待遇咨询:0527-84459628(宿豫区农业农村局)
监督电话:0527-80609103(宿豫区纪委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)
本公告由宿迁市宿豫区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