宿迁市返乡创业就业政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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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全民创业”是宿迁的特色创业文化,返乡创业就业是宿迁的特色品牌。近年来,宿迁市优化返乡创业就业政策,厚植返乡创业就业热土,大力引导外出务工人员、大中专院校毕业生、退役军人等群体“凤还巢”,现将主要政策解读如下:
创业税费减免
返乡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,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,在3年内,按每户每年24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、个人所得税等。企业招用返乡人员就业,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,在3年内,以每人每年24000元为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、企业所得税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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富民创业贷款
返乡创业人员申请富民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、最长不超过3年。使用贷款且按期还本付息的,可以按规定申请财政贴息补助,贷款贴息期限不超过3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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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
返乡创业补贴
返乡人员创办中小微企业已领取营业执照、完成法定注册登记手续、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的,给予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。招用劳动者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、按规定缴纳社保,按照2000元/人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创业带动就业补贴,总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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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
创业培训补贴
返乡人员参加创业培训或网络创业培训,可申请创业培训补贴。创业意识(GYB)的补贴标准为400元/人;创业培训(SYB)的补贴标准为1200元/人;网络创业培训(电商版、直播版)补贴标准为1200元/人、1800元/人。
返乡就业政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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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吸纳就业补贴
本市企业直接招用返乡人员就业,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、缴纳社会保险、已在企业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,按照实际招用人数600元/人给予企业一次性补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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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力资源服务奖补
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向本地企业输送返乡人员,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、缴纳社会保险、已在企业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,按照每人1200元标准给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一次性补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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职业技能培训补贴
鼓励返乡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,对返乡人员参加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、职业技能等级证书、专项职业能力和培训合格等证书的,按照技能等级给予150元至4300元政府培训补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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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
求职创业补贴
在毕业学年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高校、中等职业学校、技工院校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的毕业生,给予每人1500元的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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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
社会保障扶持
返乡人员中就业困难人员、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,灵活就业后缴纳企业职工社保费,给予60%社保补贴。对返乡创业失败的劳动者,享受就业服务、就业援助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