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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有企业公开招聘,33名

时间: 2024-12-18 12:32 分类: 直聘动态 来源: [原创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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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进一步加强企业职工队伍建设,保障企业经营发展用人需求,根据工作需要,宿豫区宿迁裕丰产业投资发展管理集团、宿迁豫建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8家国有企业(区属)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3名工作人员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招聘岗位及人数

见文末:《岗位简介表》。

二、报考条件

(一)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。

(二)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,具有良好品行。

(三)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。

(四)年龄在18周岁以上、35周岁以下(1988年12月至2006年12月之间出生),40周岁以下以此类推。

(五)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(详见《岗位简介表》)。

(六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得报考:

1.现役军人;

2.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;

3.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,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,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;

4.曾被开除公职、党籍、团籍、高等教育学籍的;

5.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不满5年的;

6.受到记大过、降级、撤职、留用(留党、留校)察看、降低岗位等级等处分不满3年的,或受处分期间未满的。

三、招聘程序和方法

本次招聘工作由宿豫区人社局组织实施,严格按照公布招聘事项、报名和资格初审、笔试、资格复审和面试、体检、考察、公示和聘用等步骤实施。

(一)发布招聘事项

按照“事先告知、公开透明”的原则,在报名前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公告。在报名前通过中国宿豫网(http://www.suyu.gov.cn)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。

(二)报名和资格初审

1.报名方式

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、资格初审和缴费均通过网络进行,考生登录宿迁市(宿豫区)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http://218.93.212.38:12123,按照网站提示完成网络报名:

报名、初审时间:2024年12月9日10:00-12月18日16:00。

缴费时间:2024年12月9日10:00-12月19日10:00。

打印准考证时间:2024年12月26日14:00-12月28日9:30。在报名网站上自行下载打印。

2.注意事项

(1)考生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,同时上传考生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。

(2)宿豫区人社局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,考生在资格初审中遇到问题可与工作人员联系(0527-  84456100)。考生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(最后一天报名的考生应及时查询)是否通过资格初审。

(3)考生只能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,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,否则取消考试资格。报名期间,资格审查未通过的,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。

(4)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,通过初审后进行缴费,考生须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笔试费用,笔试费用为100元/人。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方视为通过该岗位网上报名,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,缴费状态以报名网站显示为准。

(5)各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为1:3。报名结束后,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,由用人单位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,已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,可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,补报名时间:2024年12月19日9:00-11:00。

(6)考生报名后,应保持《报名表》上所填联系号码正常使用和畅通,因考生个人原因(如号码错误、改号、停机等)导致影响招聘工作的,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。

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考全过程,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,即取消其报考资格。

(三)笔试

笔试由宿豫区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(其中岗位代码为04、05的考生不参加笔试,采取驾驶技能测试的形式)。

1.笔试时间:2024年12月28日上午9:00—11:00(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)。

2.笔试内容:《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》

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笔试,不指定任何教材、复习资料,也不举办、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。

3.笔试成绩公布:考生登录宿迁市(宿豫区)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http://218.93.212.38:12123查询。

4.本次招聘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均以百分制的形式计算、合成、公布,本次招聘笔试成绩50分以上为合格。

5.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(须与报名时姓名、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),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。

(四)资格复审和面试

1.确定资格复审人选:笔试(技能测试)结束后,根据考生笔试(技能测试)成绩,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: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,不足1:3比例的,按实际进入人数组织面试。

2.资格复审:考生报名资格的复审工作由宿豫区人社局负责,资格复审具体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

资格复审时,考生须提供符合本公告、《岗位简介表》中所列出的报考条件要求的所有有效证件和材料。包括但不限于:

(1)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(含择业期人员)需提供身份证、学生证、所在学校出具的《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》或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》、《择业期内未就业承诺书》以及满足《岗位简介表》其他要求的证明材料,其中:委培、定向、联办的毕业生还需提供委培、定向、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,并经所在院校同意。

(2)社会人员(含在职人员)需提供身份证、学历证书、学历证明【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(学信网)】、单位出具的《同意报考证明》(经本人书面承诺和复审单位同意,可在考察结束前提供)、满足《岗位简介表》“其他要求”一栏中所列条件的证明材料(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提供原工作单位就业证明或社保证明)。其中留学归国人员还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证明材料。

考生提供的各类证书和证明材料,必须确切证明能满足本公告及《岗位简介表》所要求的条件,不得弄虚作假。所有材料均需要提供原件和一套复印件供审核。

3.递补规则:经审核,认为考生提交的材料不符合本公告和《岗位简介表》所要求条件的,当场告知考生资格复审结果。考生无异议的,报考同一岗位考生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。考生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的,应现场提出陈述申辩,逾期视为无异议。

4.面试缴费:考生在资格复审通过之后,现场缴纳面试费用100元/人。

5.面试

(1)面试时间、地点:具体时间、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。

(2)面试形式:结构化面试。

(3)面试合格线: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,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为合格,否则取消其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。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。

(4)总成绩合成:总成绩=笔试成绩(技能测试)×50%+面试成绩×50%,成绩保留两位小数,第三位小数按照“四舍五入”办法处理。

(五)体检

体检工作由宿豫区人社局组织实施,体检标准参照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执行。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。

体检人选确定: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(总成绩相同的,面试成绩高者优先;如面试成绩仍相同,根据符合岗位优先条件的确定;如仍相同的则另行组织考试确定),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: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。

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察对象。

(六)考察

体检合格人员由各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考察。考察工作参照《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(试行)》执行,考察对象个人信用、违法犯罪记录等情况纳入考察范围。

若报名时在职但考察前已辞职的,须提供合法有效的《解除聘用(劳动)合同证明书》。未按时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视为考察不合格。

考察结束前,除资格复审已提供同意报考证明的考生外,其余考生须提供原单位出具的《同意报考证明》。

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。